2026年1月6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岳律师就“违规穿越者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发表法律评论。 2026年1月3日11点,太白县110接到报警称,“有人穿越鳌山失联,寻求帮助”。经进一步了解得知,1月2日凌晨,有五人避开管护站,违规穿越鳌山;1月3日上午,有一人自行下山,其他四人失联。当地及时组织大量人员进山救援,成功搜救到一人,另确认两人遇难、一人坠崖。
地方法规、政府命令三令五申,严禁非法穿越鳌太线,此前也发生了不少伤亡事件,血淋淋的教训犹在眼前,但依然未能挡住个别人以身犯险。如果类似的违规穿越行为造成事故,那么相关的个人、组织方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岳屾山律师表示,部分组织者和探险者盲目自信,高估自身的能力,以所谓的违规穿越为荣,既缺乏对大自然的敬畏,也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与深刻认识,忽视了禁令背后生态保护与人身安全的保障初衷。根据 2017年10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可由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污染、破坏事故或者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2019年12月施行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在非游览区域组织登山穿越等活动,应该事先报批并备案;违反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需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另外,岳律师特别强调,因这类违规穿越导致遇险从而产生的救援费用,理当遵循“谁违规,谁担责”的原则,由这些当事人自行承担。这一点已在近年来多起违规旅游救援事件当中得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