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本所简讯

《今晚30分》| “微信群里被人辱骂、造谣 能要求赔偿吗?”岳婷律师接受采访

2026年2月2日,大庆电视台《今晚30分》栏目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主任岳婷律师。岳律师就“微信群里被人辱骂、造谣 能要求赔偿吗?”进行法律评论。

当前社交平台已成为日常交流的重要场所,微信群等网络空间中不时出现辱骂、造谣等侵权行为。此类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受害者如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岳婷律师表示,在微信群内辱骂、造谣他人属于侵犯名誉权的民事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根据《民法典》,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若行为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关于证据收集,律师建议重点固定三方面材料:一是截图或录屏留存微信群内的辱骂造谣内容,包含发布者昵称、头像及发布时间;二是证明侵权内容的传播范围,如微信群成员人数与名单;三是证明损害后果的证据,如因此产生的精神困扰、工作生活受影响的相关证明或证人证言。

对于维权途径,若侵权人拒不道歉赔偿,受害者可通过两种方式维权:一是向微信平台投诉,要求删除内容、封禁账号,若平台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需承担相应责任;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若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如造谣内容广泛传播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受害者可依法提起刑事自诉。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