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4日,南都N视频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岳律师就“春运遇上高铁前后排座椅调节纷争 是该提醒还是忍让?”进行法律分析。
新闻背景
时值春运,高铁出行中前排乘客调节座椅与后排乘客空间使用的矛盾成为热点纠纷。此前已有相关案例:2024年7月,前排乘客大幅后调座椅致后排热水倾洒造成烫伤;2022年,前排调整座椅压坏后排笔记本电脑。此类事件凸显了在有限的公共交通工具空间内,乘客“舒适权”与“空间权”的冲突。绝大多数高铁座椅虽贴有“座椅调节注意后排”的提示,但乘务人员表示,若乘客未主动求助,他们通常不便贸然干预。
律师分析 岳屾山律师表示,处理此类纠纷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原则。首先,根据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过错责任原则,前排乘客若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如突然、大幅调整座椅,对后排乘客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其次,依据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的过失相抵原则,若后排乘客自身存在过错,如将电脑、热水等物品置于危险位置,可相应减轻前排乘客的责任。此外,根据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铁路运输企业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需通过明确提示等方式防范风险,否则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在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各方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比例。 岳律师建议,面对此类纠纷应区分情况处理,若已造成实际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且协商无果,受损方可依法提起诉讼;若仅为空间占用引发不便,则建议通过乘客间沟通或由乘务人员协助协商解决。每位乘客均应增强规则与责任意识,前排乘客调整座椅时应轻缓、注意观察,给予后排反应时间;后排乘客应预见前排座椅可能调整,妥善安置贵重或危险物品。此外,铁路运输企业应定期检查座椅状况,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风险提示,共同营造和谐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