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8日,大庆电视台《今晚30分》栏目采访岳成所大庆分所主任岳婷律师。岳律师就“没写借条 只有转账记录 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来吗?”进行法律评论。
日常生活中,朋友间借钱往往碍于情面不写借条,仅通过银行转账。一旦对方拖欠不还,出借人常面临证据不足的困境。仅有转账记录能否起诉?如何证明款项性质?利息又该如何计算?
岳婷律师指出,仅有银行转账记录可以立案起诉,但胜诉关键在于形成完整证据链。转账记录能证明资金流转,但需补充其他证据佐证款项性质为借款,例如微信、短信聊天记录中关于借款、催收、承诺还款的对话;录音证据中包含借款方的身份信息及借款金额;在转账时备注“借款”字样,若对方否认借款关系,则需由其举证证明款项性质。
关于利息问题,岳律师表示,若未约定借款利息,借期内不得主张利息,但可要求支付逾期利息。自起诉次日起,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主张利息至还清之日。若未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但需提前通知。
岳律师特别提醒,利息上限需区分时间节点:2020年8月20日前发生的借款,约定年利率24%以内受法律保护,已支付的24%-36%区间利息不予退还,未支付的最高按24%主张。2020年8月20日后的借款,利息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如当前LPR为3.0%,上限为12%),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