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0日,央视社会与法《律师说》栏目邀请北京岳成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就“用人单位停工、停业,应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进行法律分析。
A:这时要区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以内,以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以外。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指的是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时间间隔,单位普遍都是按月发放工资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可以简单理解为一个月。
就北京地区来说,《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简单来说就是自停工、停业起一个月内,需要正常发工资,一个月之后,根据劳动者是否提供了劳动确定工资标准。当然,每个地区对于待岗工资的发放标准都有各自的规定,大家可以具体查询所在地关于待岗工资的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