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信为本竞业京城
———岳成律师所在京创业的幕后故事
《法制日报》记者刘爱君
岳成,1948年生,黑龙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80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执业二十余年,办案逾千件。1993年,在黑龙江省创办岳成律师事务所。1994年,荣获黑龙江省十大优秀律师第一名。1995年,被司法部评为首届“全国十佳律师”。1996年,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成立。1998年,北京市司法局委托零点调查公司调查显示,岳成为北京地区知名度最高的律师。2001年,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节目对他作了特别报道。2002年,北京市司法局授予他“对北京市刑事辩护作出突出贡献奖”。2003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聘请他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采访岳成,不是因为他有名,而是想解开一些谜。想知道一个凭着全国十佳律师金字招牌,从黑龙江跻身于北京的外地人,何以仅仅用了两年时间就成为京城知名度最高的律师;更想知道他倾力经营的律师事务所是如何从三人起家发展成为年收入超过千万、拥有百余名律师的知名规模所。这一次,记者与岳成律师的对话并不是在为他的出名作秀,而是要翻开外地律师如何在京城成功创业的故事。
宣传敲开京城大门
1996年8月,已在黑龙江律师界干得如鱼得水的岳成决定进军北京。他要在全国最具挑战、人才聚集的地方实现他的理想,他要在更广阔的空间、更高的境界展示自己的风采。
1997年1月6日,岳成拿到了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的文件。这意味着在黑龙江的成绩将成为历史,曾经固有的市场也只是基地,北京才是他要开辟的全新天地。“刚来北京时我有些不自信”,岳成这样形容自己在北京的起步。尽管当时他有着全国十佳律师的称号,但北京的客户并没有多少熟悉他的,况且北京人才济济,当时已近知天命之年的他,对自己二次创业究竟能干到什么程度,并没有十足的把握。
如何克服人生地不熟的困难,迅速开拓自己的市场,是岳成立足北京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他很快找到了行之有效的方法———大力宣传自己的优势:一方面,他在几个极具权威性的刊物上,连续两年刊登“岳成律师事务所”的栏花广告,一时间十分抢眼,配合私人律师卡的发放,咨询热线的开通等,让众多百姓能够方便、快捷地找到律师服务;另一方面,全国十佳律师将律师事务所开到北京的新鲜事,引来多家媒体争相报道,众多客户慕“十佳”之名而来,其中不乏社会名人。就这样,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名字逐渐进入了大众的视线,客户希望得到律师优质服务的愿望和律师服务一线通的结合,为岳成律师事务所打开了在北京发展的绿色通道。
宣传所产生的社会效应令人始料不及。它不仅解决了事务所的业务来源,也让京城百姓熟悉了岳成。北京市司法局1998年委托零点调查公司,对北京地区律师形象所作的调查显示,岳成律师事务所成为排名第三的知名律师所,而岳成本人则在此次民意调查中位列知名度最高的律师。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法律服务的多方面需求,促使岳成迅速扩大事务所规模。岳成说:“之所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事务所就从最初的几个人扩张到上百人,一方面是业务的需求,大家是慕名而来的,做了承诺就要保证不拒绝任何一个客户;另一方面是发展的需要,规模小的事务所很难适应进一步的发展。”1999年,他耗资数百万元购置700平方米的办公楼作为创办一流大所的发展基地,岳成希望用最短的时间把事务所办成一个设施齐备、管理规范、专业分工明确、业务领域广阔的规模大所。
锤练内功打造名所
广泛宣传,使岳成律师事务所迅速打开局面,但此举也招来了业内一些人士的微词,有人提出“利用十佳的名誉进行宣传是否属行业不正当竞争”?对此,岳成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宣传律师就是宣传法治。尽管近年来,律师职业群体为国家的法治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人们对律师行业的了解和认识还很模糊,律师的社会地位还不高。从这方面来看,对律师的宣传不是太多了,而是远远不够。国家评选十佳就是为了更好地宣传律师的作用,树立榜样,因此对律师本人以及他所经营的事务所进行一定的宣传,这无可非议。面对记者,他一再强调,我们重视宣传,但我们更依靠实力来打造品牌,实力才是良好信誉的保证。岳成很清楚,宣传只是给了他和事务所一次机会,当事人是否将案件交给他们来办,还要看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为了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岳成倡导并实践着一个学习型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之路。事务所每周五召开例会,由资深律师介绍办案体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必须交由例会集体讨论,从诉讼策略、论辩技巧到法律文书制作,都力求集思广益、博采众长。为了帮助新律师办好案,所里还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对他们言传身教。不仅如此,该所敞开大门广纳英才,为年轻律师提供实践的机会,并在事务所中培养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他们确定两条基本的选人标准:水平首先看文凭,要求正规法律院校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品则注重推荐,凡是来应聘的律师必须有原单位或两人以上的推荐。凡是被原单位辞退的,不管什么原因,一律不予录用。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吸纳了不少名牌大学的专业人才加盟。
岳成经常谆谆告诫本所律师:“律师挣人家钱是‘乘人之危’,人家摊事才找你,我们要拍良心服好务。”他严格要求律师,无论案件的自然状况是怎样的,律师一定要倾己所知、尽己所能,在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事务所还根据不同的法律服务内容,制定了一系列细致、严密的办案规范,甚至对着装和服务用语都提出明确要求。该所还于2002年底通过了ISO9001质量认证,将规范管理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心存敬畏严格自律
面对一个个慕名而来的客户,岳成总是感到盛名之下的压力。于是,他把大部分精力和时间转移到了关乎事务所发展前景的经营管理方面。岳成常说:上帝想让谁灭亡,首先让他疯狂。他特意请别人写了一幅条幅:“心存敬畏、严格自律”,把它挂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时时警醒自己。
为了强化事务所的严格自律意识,岳成把这些基本理念融入到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当中。他时常把在报刊上读到的教育人们培养良好的道德观念、行为方式以及曝光律师的文章发给大家传阅,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职业观。发现律师有不尽责情况,他绝不手软。一次,一个律师接到法院的判决书,没有及时转交给当事人,法院强制执行后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当事人来投诉要求退费,岳成亲自上门赔礼道歉,并赔偿了当事人八千余元。这名律师也因为工作失误被事务所辞退。在事务所里,岳成说一不二的管理方式尽管让很多律师不能接受,但他仍然我行我素,因为十年艰苦创业的经验告诉他,诚实守信是立所之基,优质服务是立所之本。只有严格自律,才能不辜负客户的希望。
为了及时得到客户对事务所服务的反馈,事务所每天由专人向3名已经委托代理案件的客户和3名前来咨询的客户征求意见,了解客户对事务所服务的满意度,并将客户对律师服务的评价及时公开。在每周五事务所的例会上,还会抽出三至五份案卷,进行分析评议,总结成败得失。有时,事务所还邀请客户参加事务所会议,听取他们对律师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回首在京城创业的几年,岳成感慨万千:“我来到北京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出现一点问题,能取得今天的成绩,实际上是与司法局的领导和北京律师同行的支持分不开的。”
“天道酬勤,凡事需要努力;心存敬畏,规范自己言行———有志者事竟成”。
这是贴在岳成律师事务所大门上的一副对联,看到它,记者不禁颇有感触。一名律师,一个律师事务所之所以成功,自有他成功的道理。也许这副对联中所蕴含的哲理正是岳成律师事务所不断超越自我的奥妙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