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本所简讯

中新经纬丨“ 乐乐茶侵权鲁迅,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岳屾山律师接受采访

2024年4月30日,中新经纬《宅男财经·律师面对面》栏目采访北京岳成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岳律师就“乐乐茶侵权鲁迅,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接受采访。


新闻背景

近日,茶饮品牌乐乐茶因侵犯鲁迅肖像权,鲁迅家属向公司发出律师函。29日晚间,乐乐茶发布致歉声明称,公司此前通知全国门店撤掉相关包材和周边,近期已全面整改完毕。

除此之外,乐乐茶还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律师评论

岳屾山律师表示,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而肖像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具体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并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或对肖像进行损害、玷污。

我国《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任何未经许可而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岳律师指出,对于已故的鲁迅先生,虽然他已经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但他的肖像权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那么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因此,鲁迅先生的近亲属是有权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并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