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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民之子到东方之子 揭密岳成律师传奇人生

《环球华商》杂志 2006年12月16日 作者:樊毅飞

人物档案
岳成,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国家一级律师; 1995年被评为第一届“全国十佳律师”;1998年,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委托零点调查公司调查结果显示,岳成是北京地区知名度最高的律师;2001年,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栏目播出了“首届全国十佳律师——岳成”的专题报道;2002年,被北京市司法局授予“刑事辩护突出贡献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十大诚信英才”;2006年,被聘为北京市评标专家;被北大、清华法学院聘请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被东北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聘请为兼职教授。

农民三次进城,每十年一跃必成
走进岳成办公室,最引人注目的便是那张体积硕大的办公桌,就像一只被密密麻麻的书籍资料堆砌成的圆柱体,而他正好就坐在圆心上。老板在采访中接手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可眼前的他却很习惯也很享受律师事务所里的这种安静氛围,他的电话很少,但比电话重要的多的,却是每天花花绿绿的一撂撂报纸。他一边聊天一边如饥似渴地看报,看到报上的新闻头条还绕有兴致地跟我“唠嗑儿”,连采访问答的间隙都不容错过,我说如此惜时如金的名人还是头一次见识。他说:“法律在不断完善、不断修改、不断立法,社会现象也在不断发生,很多时候法律都是滞后的。只有社会现象出现了,才针对这个现象、这个行为立法,法律是一种规范,所以律师要不断学习,每个案件在不同的当事人身上都表现得不同,所以学习是永远的,律师需要接受的理论知识是在不断增加的。”
岳成跟我们所熟悉的东北汉子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他既没有一副高八度的亮嗓门儿,也没有一股粗犷霸气的味道,他语速舒缓,亲切随和,领带齐整,俨然一副温文尔雅的儒生形象。不过他一旦开口就“露馅儿”,黑土地口音暴露无疑。譬如显著的舌尖音特征,“北京人”从他嘴里蹦出来就成了“北京银”;“素质”说成“数质”……
在20多年的律师生涯中,岳成接受的专访、讲座如同家常便饭,面对媒体他一贯自称“我就是一农民!”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七六年进县城,八六年进省城,九六年进京城。”从黑龙江省“十大优秀律师”到“全国十佳律师”,岳成每十年跃上一层新台阶,每跃都见证着成功,十年一个大迈步,成为律师界颇具传奇色彩的经典创业典范。岳成在人生求索路上并不算一个幸运儿,每当他回忆起人生最宝贵的三个阶段,他用了三个词语来概括:憧憬——清醒——追梦。
1948年11月8日,岳成出生在黑龙江省海伦县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他在父母艰辛劳作下成长起来。生活尽管贫苦,但农村人特有的淳朴、善良、耿直和风趣让岳成快乐地度过了童年和少年时代。也正是在农村的成长经历,对他的性格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善良宽厚成为他处事的基调,为老百姓服好务成了他毕生的追求。
1966年,只差十几天就要走进高考考场的岳成,一夜之间被挡在了大学门槛外,被迫放弃了学业,回家务农。渺小的个体只能随着“文化大革命”的洪流浮浮沉沉。但实际上,他只当过18天的农民,就进了林业中学当教员,1976年进了县城,先是在化肥厂工会当干事,后调入海伦县民政局做科员。阴差阳错,几经锤炼,年轻的岳成品尝到生活的百味艰辛。
1980年,中国恢复律师制度第二年,岳成被调入海伦县法律顾问处。没有经验,资料匮乏,又没有科班背景,他只好白手起家,很早起来第一件事就是背诵法条。冥冥中他感到一种亲切一种诱惑,当时的律师没有地位、收入微薄,但他认定为终生的寄托,从此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回忆过去对《刑法》的每一条款都能倒背如流的情景,岳成至今仍自豪地说:“我干律师这一行,可是靠一本《刑法》起的家!”
为使自己从法律的门外汉尽快进入角色,他1983年报考了吉林大学法学系函授班,那时35岁的岳成已是4个孩子的父亲,他一个人的收入要养活一家六口,他不得不面对贫穷带来的尴尬和无奈,他连五分钱的公共汽车都舍不得坐,常常是步行往返于学校和住所之间。“省下的这五分钱还可以给孩子买一根冰棍儿。”岳成深情地回忆着那段艰苦的岁月。为广泛阅览法律方面的书籍,岳成平日省吃俭用,哪怕是吃剩的小半块馍馍也要用纸包好,下顿再吃,用省下的钱买《袖珍法律小词典》。就在这5年求学生涯中,岳成对中国的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懂得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待他获得吉林大学法学本科文凭时,已经是他从事律师的第9个年头了,他在当地也声名鹤起。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岳成踏上了更远的创业之路。
1987年,黑龙江省发生了震惊中外的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岳成被聘为以玩忽职守罪被起诉的秦宝山的辩护律师。经过走村串户的深入实地调查,他在法庭上提出了50多条无罪辩护意见,与公诉人唇枪舌战了5个多小时。此案子虽然最终以秦宝山有罪而结案,但岳成的滔滔雄辩、据理力争,赢得了人们的敬仰和媒体的关注。他为秦宝山进行无罪辩护的万言辩护词事后也被收入《中国律师文书样本大全》。
雷炎街是海伦县一条主干道,1988年在县里集资修筑这条道路的承包合同纠纷案中,海伦县交通局成为被告,被诉赔偿24.6万元。不太懂法律的海伦人慌了,立即想到已经调到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的岳成。岳成怀着反哺乡亲为家乡办事的责任心,连夜赶出代理词,在一审、二审中凭着深厚的专业功底与精湛的辩论技巧均告胜诉,不但未赔原告一分钱,法院还判令原告支付被告违约金170多万元。判决书一宣布,海伦人奔走相告:“岳成为家乡赢回了一条街!”
在办理这些疑难、棘手的案件过程中,岳成有时发烧输液抱病办案,有时拖着伤腿出庭,遇孤寡老人他给予法律援助,生活困难的农民兄弟他出资路费……于是,当1994年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日报》社和省律师协会联合评选黑龙江省“十大优秀律师”时,已经辞去公职、“下海”创办了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岳成仍以最高票当选。
1995年12月26日,一个激动人心的铭刻于心的日子。47岁的岳成走进心目中的神圣殿堂——人民大会堂,出席司法部举行的“第一届全国十佳律师”颁奖仪式。一个普通东北农民的儿子却从未想过他竟然在这个最为庄严的地方接受了中国律师业的最高荣誉奖。
孔子曰“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已知天命”。按常理说,人到五十,生命轨迹已经走向高潮,之后的岁月也多是依赖于前半生累计的财富和智慧过着闲散而安逸的家居生活,这也是大多数中国人的人生常态。但对于岳成来讲,五十仅仅意味着开始。他的律师业务在黑龙江省如日中天时,果断地作出一个决定:进军京城,在更宽广的舞台上拓展他钟爱的律师事业。
“初到北京,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生怕出现一点问题。北京律师界有很多人都是学院派、海归派,我没法和他们比。”1996年正是岳成初进北京,强手如林,一切都是零,作为首届全国十佳律师的岳成风尘仆仆,殚精竭虑,倾己所知,尽己所能,帮助当事人处理法律纠纷。他坚持大案、小案、经济案和刑事案都办,绝对没有芝麻和西瓜之分。
岳成还办理了相声演员姜昆被诉侵犯名誉权案、歌手田震名誉权案、原河北省副省长丛福奎受贿案、《秋菊打官司》原作者陈源斌名誉侵权案、《浏阳河》词作者徐叔华著作权案、联合国“世界和平使者奖”获得者李晓华名誉权侵权案、国家文物局被诉打捞中国甲午海战“致远”舰纠纷案等全国闻名的案件……以致社会广为流传:“要想赢,找岳成。”
岳成听到人们的赞誉是这么解释的:“胜诉是因为他们的主张合理合法,而不是因为请我。我感觉到请我与不请我,他该胜诉都会胜诉。理是说出来的,但有理不说或说不清也争不到理的,所以才请律师。”简单几句话,点出了他对律师职业的社会角色定位。

敢于实话实说,与“国嘴”成为“莫逆之交”
在岳成办理过的案件中,社会影响最大的当属“实话实说”主持人崔永元诉华麟集团肖像权名誉权侵权案。一场悲壮的官司,成了两位共和国超级翘楚——“东方之子”岳成和“国嘴”崔永元撞击心灵的契机。央视金牌栏目《实话实说》的主持人崔永元肖像权被侵害,盛怒之下被迫走上法庭,全权委托“全国首届十佳律师”岳成出庭辩护。在法庭上,岳成据理力争,为“国嘴”赢得了胜诉。
两人的初识是在1998年,第一次见面,岳成的一句话“我就是个农民”给崔永元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崔自己也一直以农民自居,很欣赏岳成的实在质朴,而岳成和亿万观众一样对直率的崔永元当然耳熟能详,很喜欢这位总是歪着嘴笑,始终要求自己“实话实说”的主持人。
2000年深秋,崔永元来到岳成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没有客套,他开门见山地向岳成说明来意:“我是来请求您帮助的!我并不像老百姓幻想的那样可以呼风唤雨,那样风吹不着、浪打不着,那样总在江湖上笑傲着。其实,我也有一颗脆弱的心。电视台的热线电话里询问变成了质问,很多服用‘美福乐’无用或者有副作用的观众压抑不住内心的气愤,纷纷质问我:‘你为什么骗人?’当然,这里面不乏下岗工人和靠退休金维持生计的老人。我有口难辩,观众来信越来越多,说法也越来越难听。”小崔心境苍凉,近乎绝望,“美福乐”盗用他的肖像和名誉,在全国90多家电视台播出近万次广告,这一侵权行为给他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和折磨。
在岳成这里,小崔首先得到的是一种朋友式的劝慰,岳成以老大哥的口吻为小崔宽心:“名人官司肯定有副作用的一面,对此要有心理承受力。在中国的司法现实中,比你更冤、更苦的人也是有的,甚至有人冤得命都没了。尽管如此,也不要对法律、对社会正义丧失信心!”最后,岳成爽快地告诉小崔:“这官司我给你打,免费代理!”他还告诉小崔:“好心情是营造出来的。”“那绝对不成,该多少交多少!”崔永元觉得不是钱不钱的事情,但岳成的话着实温暖着他那颗虎落平阳的心。孰不知,此时岳成律师明码标价的“出庭费”最少不低于10万元,小崔诧异了:“那么多呀?!”
崔永元后来回忆起来曾说过:“通过这场官司,我学到很多东西,尤其是在思想方法和人情世故方面,我有几次很想不通,悲观沮丧,岳成一直对我说,为了工作和生活,必须要营造一份好心情来面对社会和自己。”在他最困难的时候,是岳成律师像一个宽厚的长者和大哥,劝他一定要相信法律,相信正义,摆脱忧虑,安心工作。即使存在个别基层法院有问题,个别法官有问题,任何时候,也不要对法律丧失信心。
为了这场免费代理的诉讼,岳成率领同事熬了七天七夜赶辨护词,困了就睡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开庭前一天,一个很有来头的中间人找到崔永元,说:“法院我们全都弄好了,肯定判你们输。如果你现在撤诉,不和我们玩儿命的话,我们还可以同你谈条件!”如同被激怒的雄狮,崔永元满腔愤怒,慷慨陈词:“我知道你们能把区法院买通,但我不相信你们能把北京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买通,更不相信你们能把最高人民法院买通。咱们走着看!”崔永元立刻给岳成打电话,倾诉此刻的愤怒心情,并一再叮嘱:“你现在在哪儿呀?明天要开庭了,你要有心理准备啊。”
不愧为身经百战的老将,岳成从容的笑声真切地响彻在崔永元的耳际:“我在理发馆里刮胡子啊,咱得保持律师出庭的好形象。你甭管那些,踏踏实实地睡你的觉。”
2000年12月7日,崔永元因在中央电视台录制《实话实说》节目未能亲自出庭。西装笔挺的岳成径直走到法院院长面前发问:“听说你要判我们输?”院长说:“那你还来干什么?”“我想看看我们是怎么输的。”面带威严与不屈的岳成如是说。事后,崔永元听岳成描述这一幕时,敬佩从内心油然而生:“岳律师,你真是太棒了!”
崔永元事后坦言:“有些人嫉妒岳律师的成就,说‘他这个人不合时宜,好像不食人间烟火,不是活在这个年代。大家都那么干,就他楞上不干。他就显得清白?出什么风头?傻蛋!’我凭多年采访接触到很多有背景的律师,他们和法院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都说这件事情通过关系可以搞定。只有岳成公开表态不走关系,打官司就靠证据,靠法律本身,他还叫我多站在被告的角度去看问题,我很感动。”他思绪跌宕起伏:“我要是低头早就低头了,也用不着找你岳律师了。这一点,我们性格挺像的。
2001年2月20日,这场官司在崔永元38岁生日那天胜诉了,法院判决华麟集团赔偿崔永元名誉损失费10万元,并且一连7天在中央电视台7时《新闻联播》道歉。“那时正调查一个案子,当事人被错判关了28年,出狱之后8年才平反。看到他,我觉得自己一点儿都不冤。我懂了,我付出3年时间打这个官司现在强制执行才等了1年,我还能继续等。”崔永元回想起岳成劝慰自己的场景,事实的确如岳成所说,老百姓太不容易了,有些人更冤,甚至冤得连命都没了。
男人之间的情谊扎根在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在很多时候,崔永元都吐露对岳成的敬意:“在当今社会,我敬佩的人不多,岳成算是一个。”小崔的脑海中常会冒出岳成这个人,想起他就心里就涌动着温暖。如今再忙,这对儿“莫逆之交”半年还是要见上一面的,大家在一起吃吃蘑菇,天南海北扯一扯,问问最近忙些什么,崔永元感到很放松。

感恩、敬畏、自律、诚信,成就“东方之子”
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大门上,一幅“方隶”对联由岳成律师编撰:天道酬勤凡事需要努力;心存敬畏规范自己言行。横批:有志者事竟成。据说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曾点评“横批字多,不合规矩”,可执拗的岳成坚持一字不减,他不想因文害义。
2001年5月18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东方之子》栏目上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他沉着、淡定,质朴的话语间充溢着对家人、对社会的感恩之情。这是一位长者,岁月沉淀了他的智慧,但是对于生活的谨慎和谦逊更是让人敬畏三分,他就是东方之子——岳成。岳成上《东方之子》当时一下就在律师界成为热门话题,成为轰动性新闻。岳成说:“律师界比我优秀、比我人品好的律师多着呢,只不过他们没有我这么幸运,所以常怀感恩之心回报社会”。一个人一定要记住两点:感激和敬畏。怀感恩之心,用感激的眼光看待社会,一切都是美好的;二是要心存敬畏,一个人要有点怕头儿,当一个人什么都不怕时,用我们家乡话来说,就是离粘包不远了。一定要记住那句警世名言‘上帝想让谁灭亡,首先让他疯狂’”。岳成说,他怕自己也疯狂,特意请人写了“心存敬畏、严格自律”的条幅,挂在办公室里时时自省。
在法庭上,地狱与天堂常常仅有一步之差。这里既有冤狱的天使,也有乔妆后的撒旦。国家一旦走上法制,天堂与地狱的岔道口就需要无数个正义之神来把守——这就是律师。惩恶扬善、扶正驱邪,靠的是他们的良心和睿智。岳成就是这样一个固守着法律与道德的底线的律师,面对几次登门送上的诉讼“大单”,都说了NO!
“一家国企的法律诉讼,提出要我亲自出庭,20万元代理费,却让律师所将发票开成38万元,并明确告诉我那18万元进单位的小金库。这种做法我不能接受,就把到手的案子放弃了!”
“山西一家企业涉案金额3000万元,说官司赢不赢没关系,只要将60万元代理费,开成80万元的发票就行,这样做的理由是他们在北京还要花钱‘打点’关系。我不同意。我们接案是有原则的,不该接的就不接!”
2001年10月,岳成从报纸上看到有的同仁因漏报或逃税受到处罚,于是就自己花钱请来有名的税务师事务所对自己家五年来的财务进行全部审计。当税务师进所查账时问:“怎么查?”岳成就说:“就像整人那样查,出税务报告,今后我所如税务方面出问题可要追究你们的责任。” 审计结束后,他主动补交了因财务交接出现疏漏而漏交的4万元税款。所里有人说他“大头”:“全国的律师事务所,谁像我们这么干?!”对此,岳成坦言:为什么这样做?一是因为五年中几次换会计和出纳,难免有疏漏或漏交税款的错误,如不查,待税务机关一查就要罚款;二是因为我们是从事法律工作的律师,更应模范地依法纳税,给社会做一个好的表率。
他承认在内心深处自己是个“完美主义者”,种种烦恼也因此而生:“律师事务所出现问题或者有当事人投诉,我就恼火,咬牙切齿地跟律师急,甚至在当事人面前狠狠地训斥一顿。过后才醒悟:人性化管理总不能老批评、没表扬吧?!看来得改改了。”因此他撰写了一副对联贴在律师事务所的大门上“亲情友情爱情情情纯洁,你好他好我好好好做人”,横批是“反省自己”。2005年,岳成被评为“2005年度中国十大诚信英才”。
三十年弹指一挥间,昔日的农民之子如今早已在北京“安营扎寨”:他的律师事务所由1人来京办所到现在的百人大所;从租用60平米的办公室到自购亚运村安立花园的有产权700平米现代化办公场所;从年创收几十万到2002年创收即已突破千万元;此外他在上海、广州、哈尔滨、大庆开设了五家分所,在美国纽约设立代表处,目前重庆分所也在筹办之中。

成名后不忘本 真情回报社会
岳成深知,他的成功不仅仅是因为他精湛的业务素养,更重要的是他对老百姓、对社会的那份同情心和责任心,因此,他也一直把回报社会作为自己的夙愿。岳成说自己是农民出身,有着深厚的百姓情结,对普通老百姓始终充满着真挚的同情心。
一位到北京打工的外地农民,干活时被截断右手的两个手指,伤残评定为八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包工头在负担了初步的治疗费用后,就不再负责。当这位打工者走投无路找到了岳成律师时,他二话没说,当即表示,所里可以为其免费代理诉讼。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取证,使这位农民没花一分钱就打赢了这场官司,得到了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费和误工费等各项补偿。为了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这位农民给岳成送来了锦旗和特地从家乡带来的苹果。面对农民兄弟的一片真情,岳成破例让所里把苹果收下,但却让所里作价200元钱给了这位农民兄弟。这位农民手握着200元钱,热泪盈眶,几次要给岳成下跪表示感激之情。
他遇到乡亲父老上门求他打官司时,不管他们有钱没钱,只要有理,就一定要尽力帮助他们打赢官司,他经常说:“自己是律师,可骨子里是农民,对农民有着深厚的感情,百姓摊上事儿,才找你,这种官司,你要把钱看重了,是趁人之危,老天爷都不会饶你。”
来北京以后,从开始每年几起(免费代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增加到每年50余起;2003年,出资120万元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6所大学法学院同时设立奖教金、奖学金;2004年出资10万元在海伦一中设立奖教金、奖学金:从2004年开始,免费为黑龙江省来京务工的农民工维权;2005年出资10万在华东政法学院设立奖学金。并且,岳成决定,今后每年都要出资10万元在各大学法学院设立奖学金,以弘扬法律,回报社会。
岳成是成功的。在他漫长的职业生涯里,他一步步逼近自己的目标,又一次次设计出下一个冲击点。他见证着也证实了中国民主法治的不断进步,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未来中国法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