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税收 发展 民生”座谈会暨第1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隆重举行。岳成律师作为纳税人代表应邀出席活动并发表讲话。
下为岳成律师在本次座谈会上的讲话提纲:
在2010年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上的讲话提纲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感谢会议给我的十分钟发言时间,我很珍惜这次机会。我是一位律师,又是一位纳税人,结合我本人的经历和对国家税法的认识,在这里我谈以下几点意见。
一、税收的重要意义
1、没有税收,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没有国家。国家依税而存,依税而治,依税而兴。税收是支撑国家机器运转的主要经济基础,是国家的血脉。税收在国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是同国家的生存和发展直接联系在一起的。
2、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税收与民生息息相关,没有税收,就谈不上教育、医疗、卫生、科研、国防等事业,税收有利于民生。
3、没有税收就谈不上发展。发展离不开税收。税收促发展,发展带动税收,二者相辅相成。
二、纳税是法定义务
1、纳税是企业和公民的法定义务。我国宪法第56条明确规定:“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纳税是一种宪法义务,宪法义务是根本义务。
2、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对公民、企业纳税进行了明确规定。任何企业、公民都应依照法律规定纳税。
3、纳税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要承担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①行政法律责任依照行政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的纳税义务人进行行政处罚。
②纳税义务人构成犯罪的要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01条至209条规定了逃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增值税发票罪等十几个涉税罪名,最高可判处死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也可判处无期徒刑。
三、增强纳税意识
1、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让大家了解税法,知道税收的重要意义,懂得纳税不但是法定义务,也是最基本的爱国行为。
2、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打击、制止逃税行为,使那些抱有侥幸心理不履行纳税义务的人没有可乘之机。
3、执法公平,增强服务意识。
四、建立科学的税收体系,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
1、不断完善税收的法律法规和配套的征管制度。
2、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实行科学、合理、适度的税收政策。全国16万多律师希望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支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律师兴,国家兴。
五、争做模范纳税人
1、我是怎样依法纳税的。
①我们所的所有收费,都开具税务发票。
②我们要求财务人员绝对依法纳税。
③2001年和2008年我所两次自查,补缴税款30余万元。
2﹑北京律师每年年检注册时,都要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3、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