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IT消息】2010年04月23日,大众点评网起诉爱帮网侵犯其网站著作权案件在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审理。该案件的庭审也是海淀法院作为向世界知识产权日献礼的观摩庭,当天吸引了不少业界专家、法律人士、媒体到场。
2009年12月,大众点评网二次对爱帮网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复制自己网站商户介绍和点评内容。至此,这起缘起网络著作权纠纷至今已历时2年多。
2007年年底,大众点评网发现爱帮网未经许可,在其网上大量发布来源于大众点评网数千家餐馆的点评内容,用于商业经营,大众点评网多次要求爱帮网立即删除侵权内容未果,最终将爱帮网告上法庭。2008年10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爱帮网侵犯大众点评网著作权事实成立,要求爱帮网立即停止其使用来源于大众点评网中的内容,并支付大众点评网经济损失及相关诉讼费用。
之后,爱帮网提起上诉,2009年9月,二审判定,因大众点评网与网友共同拥有著作权而一审起诉主体有瑕疵、以大众点评网没有汇编权为由推翻了一审结果。但判决又表示,垂直搜索网站对特定行业网站信息的使用,不得对该网站造成市场替代的后果,否则,其提供的具体形式的垂直搜索网站则可能被认为不具有合法性,如果垂直搜索网站使用了该点评类网站中较大比例的信息,且上述使用使得网络用户无须到达被链接的点评类网站即可获得基本内容,则此种使用具有构成市场替代作用的可能性。但鉴于一审中大众点评网仅主张爱帮网的行为构成对其著作权的侵犯,故对于爱帮网的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二审法院不予具体评述。随后,大众点评网另案起诉爱帮网。
本次诉讼中,大众点评网称,目前自己已经发展为中国最大的城市生活消费指南网站。在过去7年多的发展中,大众点评网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资金拥有了相关商户介绍信息和用户的点评信息,并享有其全部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同时,根据大众点评网注册用户签订的在线协议,原告独家拥有大众点评网中所载用户点评内容的著作财产权。
而被告爱帮网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大量复制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商户介绍和点评内容,刊登于其经营管理的爱帮网上,而且还实时保持了更新。随着大众点评网的内容涉及到生活服务的各方面,爱帮网对大众点评网的内容复制也从原有的餐饮内容扩充到了生活服务信息的很多方面。被告利用非法复制的商户介绍和点评内容,试图建立“最大、最全的生活信息网上平台”,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广告招商活动。
鉴于涉案商户介绍和用户点评内容的著作权是大众点评网的核心资产和主要竞争力,也是其主要盈利来源,被告故意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使原告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相关规定,被告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在庭审现场,双方律师主要围绕原告是否享有相关内容的著作权,以及被告网站的显示点评内容的行为是否侵权而展开讨论。该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2010年5月7日,我所组织律师对该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