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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进口关税引争议


“海关54号令”明确规定,自今年8月1日起,入境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的个人自用物品,需缴纳关税。但令人尴尬的是,热销产品iPad陷入“两难”——一方面,其售价在5000元以下,按理应不符合公告规定;另一方面,iPad被海关归列为电脑产品类,却又符合相关规定。而在最终认定中,其还是被列为“需缴纳关税”的类别。此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