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3日,中央电视台《生活圈》栏目播出报道别让爱心打了水漂,并就此话题视频连线岳成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
岳屾山律师表示,个人募捐和个人求助的不同其实还是很明显的,个人求助是利己的,是为了自己的事情向社会发出求助的信息,希望大家能够帮助他,但个人募捐是具备募捐性质的,是利他的。慈善法禁止了个人的募捐行为,主要的原因在于现在很多的募捐平台、募捐渠道的信息可能并不都是非常真实的,鱼龙混杂真假都有;还有,因为个人募捐中,个人并不具备专业的经验或者能力,有可能导致募捐信息的真实性无法核实,募捐来的款项有不能够像大家事先想象的那样用于自身的救助。所以在目前的慈善法当中对于个人募捐是关掉了这个口子,只能去跟有公开募捐资质的组织合作。
对于如何解读和看待国家关于个人求助和个人募捐的规定,岳屾山律师表示,《慈善法》主要针对的是慈善行为,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这在《慈善法》中是不进行调整的。这次出的规定其实对于个人求助也做了相关的配套规定,比如如果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公开的媒体发布求助信息,发布平台应该标明这是个人发布的,可能存在风险,如果出现任何问题由发布者个人承担。另外,慈善是非常专业的事情,我们不能光凭一腔热血做这件事,有时候好心反而办了坏事,这个时候需要专业的组织、经过培训的人员来从事这些工作。所以说《慈善法》对于个人求助的限制其实也是在引导大家通过有资质、有经验、有能力的慈善组织实现自己的慈善目的,这样才能让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而不是说因为某一个或某些不负责任的人做了一些不利于慈善的事情,从而影响大家对整个慈善事业的看法或者说打击到大家对慈善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