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本所简讯

前夫不履行抚养权 怎么破?

律师,您好!我和我的丈夫已经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由他来承担,可是现在孩子和我生活,前夫有一年没有给孩子抚养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能起诉他吗?

你好,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若是对方一直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话,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并以孩子作为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一般会判决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二十九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和第三十条: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的规定,抚养孩子的一方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用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原告申述的理由,经调查了解双方经济情况有无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是否确有增加的必要,从而作出变更或维持原协议的判决。

律师岳家军,为人民服务!

从优秀走向卓越!

(1)点击标题下方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关注;

(2)点击右上角,选择查看公共号,点击关注;

(3)搜索微信号:yuechengxian,点击关注。

分享文章,请点击右上角,选择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

阅读过往文章,可点击查看历史消息

扫描二维码关注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K座1002

电话:029-89550779,1734913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