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收到有社区居民咨询,自己所居住的社区有不少业主将房屋出租,这些出租房大都被用来开办公司,由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来往人员较为复杂,给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居民的疑问是住宅到底可不可以用来注册公司呢?
目前《物权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未对民用住宅作为注册公司有禁止性规定,鉴于该问题已成为常态化问题,国家工商总局为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7号)关于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一直要求工商部门要切实简化登记手续,坚持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认为只要申请人能够提供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应予以登记。
按照《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可以自行或者授权下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经过我们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了解,目前,除极少数地市尚未出台规定外,各省地市均已制定实施了住所(经营场所)的管理规定。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2018年5月3日颁布实施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第二部分:主要内容,第(三)款之规定: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度。市场主体在登记时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只需签署承诺书,并对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允许在创业聚集区实行集群注册、工位注册等新型注册方式。市场主体在住所外设立经营场所或分支机构,其地址与住所在同一县级区域内,可不再登记,但应向当地县级登记机关申请备案。备案管理办法由县级登记机关制定。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国家法律、法规对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或经营场所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陕西省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现在已经全面放开了市场主体从注册登记、年检、申报等方面的规定,注册公司的门槛大大降低。注册公司的形式也和东部沿海城市一样灵活,支持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多种公司注册方式。
THE END
目前,如果想要注册公司,只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署承诺书,并对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即可。不再需要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
由此可见,居民住宅用来注册公司并开展经营活动,是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可是问题又来了,居民住宅可以用来注册公司了,可是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的扰民问题谁来解决呢?详细内容见下篇,敬请期待!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贾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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