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本所简讯

原被告双方就诉讼费如何承担不能达成一致,在法院签订的的调解协议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案 例

A公司与B 公司因买卖合同履行产生纠纷,A公司将B公司起诉至某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且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但双方就案件的诉讼费如何承担不能达成协议。

思考:

在双方没有其他异议的情形下,仅是原被告双方就诉讼费如何承担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双方在法院签订的调解协议效力如何呢?

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当事人不能对诉讼费用如何承担达成协议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并将决定记入调解书的规定,双方当事人不能对诉讼费用如何承担达成一致协议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有权利直接决定原被告双方就诉讼费的承担比例。

??法 院 裁 判

案号:(2012)杨民二()初字第2

调解书原文:

本案诉讼费人民币2,096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048元,如何承担,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本院决定:由原告xx针纺织贸易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人民币524元,被告xx时装(上海)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人民币524元,于2012215日前支付。
文/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 吴丽勤 律师

律师岳家军,为人民服务!

从优秀走向卓越!

(1)点击标题下方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关注;

(2)点击右上角,选择查看公共号,点击关注;

(3)搜索微信号:yuechengxian,点击关注。

分享文章,请点击右上角,选择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

阅读过往文章,可点击查看历史消息

扫描二维码关注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K座1002

电话:029-89550779,1734913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