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赵丹,可能大家不知道是谁,但是要说本山大叔的徒弟,杨树林团长的妻子胖丫,大家可能都会很熟悉,
因为她曾经凭借着她胖嘟嘟的身材和可爱淳朴的表演给我们带来很多欢乐,比如和宋小宝在欢乐喜剧人共同表演的节目《甄嬛后传》,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是她也慢慢了淡出了我们的事业,因为她忙于减肥,而减肥的效果也很明显,她也转型在各大直播平台上秀起她的减肥成果,同时也利用她的减肥成效,做了一些看似和她减肥成功具有关联和吸引眼球的广告,
这就是让胖丫面临牢狱之灾的减肥胶囊,这款减肥胶囊伴随着胖丫的明星效应和其减肥成功的临床效应,让她收获颇丰,不过,不久后便东窗事发。
经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的纯中药减肥胶囊应依法按假药论处,胖丫也就此被公诉至法院,法院对案件审理过程进行的网络直播,
胖丫在庭上被讯问对于自己行为的看法时,沉默良久后其称因为自己没文化,不知道是假药,触犯了国家法律。
面对其陈述,检方庭审过程中则直接回应称,
有没有文化、你掌握文化的程度,和是否触犯法律之间是不对等的,有没有文化和一个人的良知也不是对等的。最后法院认为,被告人赵丹的行为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追缴非法所得。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赵丹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没收非法所得。
对于案件庭审中胖丫的一句因为没文化不知道是犯法可能是她当时真实的想法,也可能是她对自己犯错误的辩解,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都不能影响她已经犯罪的事实,
在学习司法考试刑法总则里常常提到的就是违法性认识错误(法律认识错误)在具有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时不是责任阻却事由,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不知法者不免责。
对于没有文化,不知道是犯罪的辩解和陈述显然是苍白无力的,这也让本人联想到《我不是药神》中的片段,在假的抗癌药里放的是扑热息痛,药不死人。
不知道是犯罪、药不死人,不知道是犯罪,有这种心态是极为可怕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国刑法将生产、销售假药罪归为抽象的危险犯的原因。
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该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 杨宇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