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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将房子赠送给亲属,还能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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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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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律师您好,我老公把我们的一套小户型的房子送给了他弟,还签订了协议。这件事我完全不知情,也不同意,请问这套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答:王女士您好,您丈夫将夫妻共有的房产送给弟弟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一种赠与行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本案中,您的丈夫与其弟弟间签订的协议就是一种赠与合同。但是,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未经过您的同意所签订的赠与合同在法律上是效力待定的?需要您对该赠与合同进行追认才生效。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如果您不同意该房产的赠与,可以对拒绝对该赠与合同进行追认,那么此赠与行为就是无效的。所以,您的房屋有权收回。

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需要注意区分赠与物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只有属于个人的财产,夫妻一方才有权处置,且经过法定的程序签订的赠与合同才是有效的;如果是共同的财产,夫妻一方是无权处置的,需要经过不知情一方的追认才能确定为有效的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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