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在影楼拍摄结婚照、个人写真时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影楼规定不提供全部底片,如果需要则要额外收费,且通常价位偏高不合常理。那么,影楼的这种规定合法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以及《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 从事摄影、摄像、冲印、光盘刻录的经营者,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相关胶卷、底片、磁带、存储设备及其存储的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并不得另行收取费用。的规定。
除非消费者与影楼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底片归影楼所有,否则均涉嫌违法!消费者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到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投诉,还可以去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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