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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违约金如何主张?

不动产权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有了产权证后,不仅可以长期住下去,而且可以出租、转让、、赠与、继承和抵押,遇到房屋征收征用拆迁时可以得到补偿。

如果没有不动产权证,当个人房屋权益受到侵害时,在维权时往往比较困难。

目前,开发商延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而引起的纠纷相对较多,比如有的开发商没有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审批手续不合法、未通过验收;有的开发商怠于履行办证义务;也有的开发商因为经济纠纷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等等。

那么开发商逾期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业主因如何维权?

(一
)买房后多久能拿

到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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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买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期限,开发商则应当在约定期限内给业主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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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期限,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之规定,

业主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在期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及现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90日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二)开发商逾期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应当承担何种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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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的规定,对于逾期办理房产证行为的违约金,由于在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应继续履行办证义务,其性质具有惩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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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之规定,

我国对逾期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违约责任规定的比较明确,即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的内容来办;没有约定的,违约金或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过低怎么办?

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