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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呢?

在生活中,我们在工作时、消费时都会接触各式各样的合同。有时候签订的合同却是无效的,今天我们来梳理下在我国法律中,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01

【格式合同条款的无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02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根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03

【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

根据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04

【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

根据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05

【租赁合同的无效】

根据本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06

【技术合同的无效】

根据本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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