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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某诉谷某名誉权纠纷案

代理律师:桂福林

一、案情摘要

隋某系斗鱼直播平台知名游戏主播,谷某自2020年8月以来,多次在百度贴吧、个人斗鱼直播间QQ群内对隋某进行造谣、诽谤、诬陷,发布多次不实言论,情节特别恶劣。对隋某产生巨大影响,使隋某名誉权受到极大的损害。

后隋某诉至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诉求为:判令谷某立即停止侵犯隋某名誉权的行为;谷某对隋某当面赔礼道歉,并通过登报、百度贴吧发帖、个人直播间的方式再次道歉,为隋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谷某赔偿隋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其他费用3000元,诉讼费由谷某承担。

隋某委托北京市岳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南京分所指派戴晓婷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

二、判决结果

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谷某向隋某就其不实言论道歉,并由谷某本人自2021年11月10日起止11月19日止,连续10日在QQ群、百度贴吧等处发布致歉声明,以为隋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谷某于2020年11月10日一次性支付隋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诉讼费由谷某承担。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胜诉。

三、案件总结

本案的难点在于起诉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因为是一起网络侵犯名誉权的案件,网络中都是用的网名,如何确认被告的真实身份成为本案最难支出,为此我们律师联系各网站及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等,最终确认了被告的身份,在开庭时双方也是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委托人对律师的办案结果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