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9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岳雪飞律师接受东方卫视《今晚》栏目采访,就‘山东女子被虐致死案’争议因何而起?发表评论。
新闻背景
近日,山东德州年仅23岁的方某洋因为不孕被其丈夫和公婆轮番虐打致死案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Q:为何本案不适用不公开审理?为何德州中院要作特别通报?
A:公开审理是原则,不公开审理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
岳雪飞律师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一审以公开审判为原则,只有三种情况不公开审理,第一种是涉及国家秘密,第二种是涉及个人隐私,第三种是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如果是涉及商业秘密,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以决定是否不公开审理。德州女子被虐待致死案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公开审理情形,所以本案一审应该公开审理。本案违反了公开审判的原则,属于程序违法,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德州中院的做法符合《刑诉法》的规定。
Q:本案以虐待罪定罪量刑是否过轻?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在量刑上有何不同?
A:故意伤害罪量刑重于虐待罪
岳雪飞律师认为,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区别较大。
首先,虐待罪是一种自诉案件,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自诉案件如果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便属于公诉案件了。所以德州女子被虐待致死案,若以虐待罪进行追诉,应当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其次,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在量刑上也有较大差距。虐待罪,一般是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如果虐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将处以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刑期是7年。
故意伤害罪,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如果情节严重,那么将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重伤,将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故意伤害罪的最高量刑是死刑。
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有的时候确实难以区分,区分的关键在于主观故意。本案使用的手段为拳打脚踢、挨冻挨饿、关禁闭,让被害人从160斤瘦到60斤,这属于一种虐待手段,被告人不是以追求被害人死亡或者重伤为目的。
Q:量刑引起公众质疑,那么本案能否适用从宽从轻的处罚方式?
Q:对于精准把握从宽从轻制度的运用,有什么建议?
岳雪飞律师认为,首先,需要考虑被告人是初犯、偶犯还是累犯、再犯。其次,要考虑犯罪程度、犯罪后果、犯罪手段、社会影响,同时,还要考虑被告人的悔罪是否真诚,是否对被害人进行足额赔偿等因素。司法机关考虑多方面因素后,综合认定案件是否从宽从轻处理,从宽从轻的幅度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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