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9日,东方卫视《今晚》栏目采访北京岳成所上海分所主任、东方卫视特约评论员岳雪飞律师,岳律师就女员工自曝遭‘性侵’ 阿里为何成了‘众矢之的’?发表评论。
近日,阿里巴巴女员工自述遭性侵一事在网络曝光并且持续发酵。在8月7日,有网贴以阿里女员工自述形式称,她在7月27日赴济南出差时,被领导要求陪商家喝酒,期间被恶意灌醉,并遭到商家猥亵,领导却放任不管。当晚该领导还偷偷办理房卡,进出其房间4次并实施侵犯。次日在发现受到侵犯后,该员工报警,但遭到对方否认。根据其自述,该员工曾多次向公司HR高层领导等反映情况,还通过在公司内网发帖,在食堂发传单等方式维权,都无果而终。
网文曝光当晚,阿里巴巴回应称绝不容忍,全力配合警方。而在阿里最新的公告中显示,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李永和与人事专员徐昆引咎辞职,阿里巴巴首席人力资源官童文红获记过处分,涉事男员工被辞退,永不录用。
8月8日,济南市公安局淮阴区分局发布情况通报,表示正对警情进行积极调查取证,调查侦办结果将及时向社会通报。涉事的济南华联超市也发出通报,已对涉嫌员工作出辞退处理。
Q:本事件中,涉事男员工承认与该女员工有过度亲密行为。那么从法律的层面,如何来判断所谓的过度亲密行为是否涉嫌性侵?
A:过度亲密行为用词含糊 事实披露有待警方调查结果
过度亲密行为这个用词是相当含糊的。生活中,有些人认为和男同事拉个手可能就是亲密行为,如果有搂抱、亲吻等可能就是过度亲密行为。那么如果真的存在上述女员工说的性侵的话,会不会被别人也认定为是一种过度亲密行为呢?所以单纯用过度亲密行为这个词过于含糊,是不能够判定性侵存在的。
A:若网文情况属实 涉事阿里员工及商家员工或分别涉嫌强奸罪和猥亵罪
从《刑法》上来讲,性侵的行为实际属于强奸罪,主要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然后强行和妇女发生性行为的行为。如果阿里员工涉嫌强奸罪罪名成立的话,他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商家员工可能涉嫌强制猥亵罪,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情节不严重,则他可能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Q:法律对性骚扰有一个界定,也有一些维权的规定,但是为什么女性在面对性骚扰时维权还是那么难呢?
A:取证困难、舆论压力等因素让部分遭遇性骚扰员工选择沉默
《民法典》对性骚扰是有规定的,它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文字、信息、图像等方式骚扰到他人的,这种行为被界定为性骚扰。而判定违背他人意愿应该以被骚扰人的心理感受来认定,因为很多时候行为人可能不会认为自己言行上的举止是性骚扰,但是对于被骚扰人来讲,心理上会有厌恶和不适,很反感。
很多时候性骚扰发生的空间是比较封闭的,可能只有两个人存在,这也是取证难的一个问题。所以很多遭受性骚扰的员工会觉得取证比较困难,如果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去举报,很有可能会遭受公司对自己一些不太好的看法,甚至失去工作职位。
还有就是担心他人可能对自己指指点点的问题,出现一些不太好的舆论,导致被骚扰人受到二次伤害。所以综合这些情况,也就不难理解很多遭受性骚扰的女性员工,更多地选择隐忍的态度了,其实是不得不隐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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