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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手骑行途中被钢绳割伤,谁来买单?

据陕西广播电视台及西部网报道,西安的李先生是一名骑行爱好者,5月3日他和自己的朋友相约去渭南大荔县度假并选择骑行前往,在途径大荔县苏村镇的时候,一根离地约1米高小拇指粗细的钢筋绳突然出现了三人面前,由于钢筋绳非常隐蔽,李先生闪避不及直接被挂倒在地,导致胸背部软组织损伤,及头面部外伤,同行朋友的胳膊也被钢绳划伤。
为什么好端端的道路,多出了一根钢绳呢?据介绍,这根钢绳是由当地的村民布置的,为了防止电动车经过。之后,李先生已经向大荔县派出所报警,等待处理结果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根据2008.4.30发布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村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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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也发生过多多起由于设置绳索导致骑行人被卡脖子的事件。本事件该村村民在没有进行安全提示的情况下设置公路障碍,对公路安全造成了严重的隐患,即使是防止电动车经过,这样粗的钢绳会直接卡住脖子,很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希望本案能尽快解决,该村解除障碍亦或者进行明显的安全警示,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