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6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作客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今日影评》栏目,点评打击电影侵权亟待攻破的难题。
关于电影侵权认定难的问题,岳屾山律师指出,网络上有很多和电影相关的公众号,在3-5分钟的时间内将电影的整个故事梗概、剧情完全进行介绍、播出,与播出整部电影相差不大,涉嫌构成侵权。同时,如果电影名称已是注册商标,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则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如果电影名称不属于注册商标,则需考查相关电影作品是否属于同一领域、相同题材等。在构成搭便车、蹭热度,可能引人误解的情形下,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将被处以行政处罚,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
关于电影打击处理难的问题,岳屾山律师表示,消费者应当树立版权意识,提倡尊重知识、为知识付费;版权方要加大版权保护意识,敢于维权、经常维权,形成版权保护的良好风气;网络视频平台应当审查视频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取得播放许可等。多部门、多环节、多主体联动,共同保护版权。
关于法律震慑力的问题,岳屾山律师强调,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侵权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了加强版权保护力度,应当在人身自由刑与财产刑方面,加大惩处力度、增强震慑力,推动其在电影保护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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