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2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作客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直播现场,就聚焦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发表新闻时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虚开发票数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的刑事责任主要指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奖惩结合 激发企业诚信内动力
对于任何的违法或犯罪行为,惩罚只是一个手段,最终的目的还是要教育企业能够守法经营。这种黑名单的解除制度,包括奖惩相结合的制度,其实是激发了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内发动力,虽然依法纳税是企业的本分,但是纳税之后国家会给企业相应的优惠,对企业的经营起到了推进和促进的作用,这样就让大家从原来想尽办法占便宜少纳税的这种想法转变为依法纳税反而能够更好的经营,这就激发了企业内在的诚信的动力。
这种联合惩戒在税收方面,在法院的执行等方面都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我们要完善这种诚信体系,逐渐地推动大家做一个诚信的人,从而构建一个诚信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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