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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发“小视频”给好友,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案情简介

据法制日报官方微博报道,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路某不以牟利为目的,多次使用微信向好友转发淫秽小视频共54个。法院判决路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路某称其所持有的淫秽小视频是通过自行购买或通过相关微信群下载的,将这些视频转发给好友仅供娱乐,并未以此获取利润,也并不知道传播这些视频涉及犯罪。所以,重点来了,即使是非营利性目的传播的淫秽视频也仍然是一种犯罪行为。

法条学习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七条 【淫秽物品的范围】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  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END

所以,传播淫秽视频非小事。呼吁大家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传播社会正能量,争做合法向上的好公民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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