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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拍短视频吸睛,造成乘客慌乱则触及刑法

根据陕视新闻官方微博报道,2019年5月17日,深圳地铁7号线车厢内,五名男子拍小视频时大喊趴下,小心地雷引发乘客慌乱。10月11日,福田法院对5人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均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刑罚。

在公众场合不论出于何种目的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均应受到刑事处罚。今天,我们针对此案了解一下我国《刑法》中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Q:

什么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A: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网络上有类似虚假的信息,也请大家不要转发;若明知是虚假信息仍转发传播的,同样要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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