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紧要时刻,社会各界及不少个人通过不同途径踊跃捐赠口罩等医用防护物质,捐赠对象主要是市红十字会,但也有定向捐赠给指定医疗机构的情形。
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应急保障组近日发布了《关于采购或捐赠防疫医用耗材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捐赠物资有关标准和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市红十字会接受的捐赠物资一律暂存国博中心,经过入库验收,分区分类定位存放,再以最快的速度分发出去。其中在入库验收环节,由市市场监管局派出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告》所述标准,对捐赠物质进行现场查验,判定能否用于医疗机构。这一措施有效防止了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医疗机构。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公告》的宣传和执行,进一步呼吁广大爱心人士,在组织捐赠医用物质前,先熟悉掌握医院所需物质的品种和标准,并尽量通过红十字会统筹实现捐赠,以免绕开红十字会定向捐赠后,增加医院查验负担,带来安全风险。对绕开红十字会直接向有关单位捐赠的防护用品,凡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我们将依法处理。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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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条亦明确,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本法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本法所称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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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六条规定,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人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捐赠人捐赠本企业产品的,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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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同时第二十六条明确,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总所 杨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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