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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原配斗小三之追回赠与房产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背景简介
最近电视剧《安家》正在热播,剧中暴发户阚文涛在与冯玉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在其与知否小姐不正当关系存续期间,将一套莫奈花园的房产赠与知否小姐。冯玉华后得知此事,为了挽救婚姻,她并未追究;后她发现阚文涛并无悔改,失望透顶,准备离婚。在离婚之前,冯玉华起诉阚文涛和知否小姐,要求返还莫奈花园的房产;知否小姐在徐文昌和房似锦的劝说下,同意返还房产。后来,冯玉华和阚文涛离婚。
剧中涉及到的阚文涛将房产赠与小三知否,原配冯玉华要求返还房产的故事具体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呢?

1
阚文涛处分的是与冯玉华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夫妻双方未订立财产协议或所订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夫妻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剧中阚文涛与冯玉华对财产并无特别约定,所以阚文涛在与冯玉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二人共同财产。

2
冯玉华未同意阚文涛对知否的赠与行为,赠与行为无效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民法总则》第八条、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可知:如果夫或妻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取得一致意见。如未取得一致意见或事后未获得处分权,一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为无权处分行为,该行为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为无效行为。另外,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剧中阚文涛赠与知否小姐房产的情形属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处理决定的情形,该行为应取得冯玉华同意。阚文涛在未取得冯玉华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产赠与知否的行为为无权处分行为。
冯玉华在刚开始得知阚文涛要通过安家天下买房赠与知否小姐的情况下,到安家天下告知过徐文昌自己反对此事;在阚文涛与知否小姐决裂、阚文涛通过安家天下房似锦将莫奈花园房产作为封口费赠与知否小姐后,冯玉华到安家天下大闹,并给房似锦一记重重的耳光表示了自己的愤怒,但为了挽救婚姻,冯玉华默许了赠与行为,当时并未追究此事。
后来阚文涛没有悔改彻底惹怒冯玉华,冯玉华最终决定追回房产,并与阚文涛离婚。故事中大部分时候冯玉华明确表达了自己的反对意见,只有在赠与行为实际发生后到决定离婚期间她默许了赠与事宜。
剧中知否小姐在徐文昌和房似锦的劝说下同意返还财产,事情得以妥善解决。如果知否小姐坚持拒绝返还房产,她就得举证证明赠与行为发生后冯玉华追认同意此事,但这个取证非常难,况且阚文涛与知否小姐的关系违反公序良俗,为道德和法律不容。这种情况下知否要得到房产,就如房似锦所说您赢的机会不大。
3
在阚文涛夫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否小姐应返还全部房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可知: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有平等处理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未取得对方同意的情况私自赠与财产的行为,该赠与行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赠与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双方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后,各自才能对自己所占份额进行处分。
剧中冯玉华为什么选择在与阚文涛离婚前起诉要求返还莫奈花园房产呢?就是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她与阚文涛的财产属于共同共有的财产,在阚文涛的赠与行为被确认为无效的情况下,知否小姐应当将全部房产返还给冯玉华与阚文涛,冯玉华选择在此时起诉,能使房产不被知否小姐获取,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她离婚后再起诉,可能只能追回属于自己份额的那份财产,阚文涛的那份财产能否追回就未可知了。
冯玉华面对背叛自己的阚文涛,开始时试图挽回,但发现无法挽回时就毅然拿起法律武器,将小三知否打败,并与阚文涛离婚,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让观众直呼过瘾。现实中原配遭遇背叛和小三的事并不鲜见,这个故事再次告诉我们:法律不能保护感情,但可以保护婚姻,在婚姻遭遇变故无法挽回时,受害者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合法权益,减少受到的伤害。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西安分所 丁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