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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的法律常识

背景介绍

一部反映房产中介职业者工作与生活的热播剧《安家》落下帷幕,现在回想起来,每一次交易都能让观众们感受到房产中介职业者的不易与辛酸,而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也得到了热烈讨论。

最为感动的故事之一:江奶奶和江爷爷一世追随、刻骨铭心的爱情,赚足了观众们的眼泪。而最后江奶奶以公证遗嘱的方式,秉承陶行知先生的那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棵草去,将其个人所有的那一层洋房捐献给了国家,虽然主角房似锦没有开单成功,但是使得两个令人发指的外甥有房卖不得,确是让观众拍手称快。

遗嘱,尤其是遗嘱效力问题,在家事案件中极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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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合法有效的遗嘱,

必须满足四个条件

1.主体合法
主体,即遗嘱人,其首先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其次要意思表示真实,遗嘱人神志不清的状态下、受胁迫、欺骗时所立遗嘱无效。
2.所涉财产合法

遗嘱中处分的必须是遗嘱人拥有的个人合法财产,不应涉及他人财产以及非法所得等。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先要进行分割后方能处分,如果涉及他人财产,即将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3.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形式合法

无论用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等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02

遗嘱现有五种法定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法定形式。

每一种遗嘱都有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要求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见证人亦有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几种主体均不得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全程参与遗嘱的订立过程且由见证人代书遗嘱是确保遗嘱真实反映遗嘱人意思表示的必要条件。

03

遗嘱的效力

法律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由于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依法确认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它是遗嘱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与其他遗嘱方式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其他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而如果数份遗嘱是以不同形式订立的,应当以是否有公证遗嘱为标准,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因为公证遗嘱的撤销同样需要公证程序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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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太多的家庭因为财产分割而四分五裂,太多浓烈的亲情,在遗嘱生效之时变成了强烈的战火,最终可能通过法律将争议公平地解决,但结果却导致的是亲情的彻底割裂,因此心里一个贪字,太过可怕!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三亚分所 李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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