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5月20日,罗永浩在微博上收到多条投诉,称其直播间内销售的花点时间520玫瑰礼盒存在质量问题,花多为枯萎,并未按约定时间配送。罗永浩随后发表了一篇道歉文,相关的直播间也做了道歉。
近两年带货主播翻车现象中出现了一些商品的质量问题,也包括一些虚假的宣传,那么带货主播是否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律师分析
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等做推荐和证明的,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为其没有使用过的商品或没有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和证明。另外,也不能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