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
律师观点
根据我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也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提示大家,在全社会正齐心协力抗疫的时期,切莫贪图不法利益走向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