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北京公交警方通报:经查,9月9日18时许,马某乘坐地铁 时 ,因拥挤与身边女乘客发生争执,后又与坐在座位上进行劝解的乘客于某发生口角。于某因临近到站,为缓解矛盾,将座位让出,但马某坐下后,仍对于某进行辱骂。9月16日,公交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马某予以行政拘留。 本案中马某违反了本法 第二十三条 ,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以及 第四...日期:2019-09-18
09-18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大讲堂第二百五十四期讲座定于2019年9月19日(周四)下午3:00举行,由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李德志律师主讲,题目为《 劳动解除项下的风险与防控 》。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用工方式的多元化,单位对于员工管理操控度加大,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难以把控。单位对员工劳动关系的解除需注意细节,防止合法解除变成违法解除,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本期讲座,我们主要围绕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形、法律后果以及注意事项等常见问题,向大家介绍劳动关系解除常见的法律风险以及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规则。 时间...日期:2019-09-18
09-18
据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报道, 9月6号下午3点半左右,深圳北站派出所接到警情,在北站候车室B15检票口,有一名姓余的男子因错过了检票时间,不顾工作人员的阻拦,仍要强行闯闸 并将闸门踹碎。该男子称:如果这是损坏公物的话,那他拦我是哪条法律,这个事情我肯定要追究,曾经有人为了一块钱打官司,我为了那么重要的会议,我肯定不能就这样算了! 这一事件中,该男子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扰...日期:2019-09-17
09-17
近日,黑龙江省电视台《新闻法治在线》栏目记者,就乘客乘坐公交车时,因交通事故致损,应向谁追偿一事,采访了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姜璐律师。 新闻背景 近日,市民张女士在乘坐公交车时,因公交车前方有一小轿车变道刮蹭到公交车,公交车紧急刹车,导致张女士摔倒骨折。张女士就赔偿事宜与公交车公司及小轿车车主协商未果。据此,黑龙江省电视台《新闻法治在线》栏目记者就此事向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姜璐律师进行了采访。 律师解答 姜璐律师认为:本案属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两者只能择其一。 一、从《合同法》角度...日期:2019-09-17
09-17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大讲堂第二百五十四期讲座定于2019年9月19日(周四)下午3:00举行,由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李德志律师主讲,题目为《 劳动解除项下的风险与防控 》。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用工方式的多元化,单位对于员工管理操控度加大,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难以把控。单位对员工劳动关系的解除需注意细节,防止合法解除变成违法解除,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本期讲座,我们主要围绕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形、法律后果以及注意事项等常见问题,向大家介绍劳动关系解除常见的法律风险以及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规则。 时间...日期:2019-09-16
09-16
什么是承诺? 之前给大家介绍过什么是要约,我们了解到了要约是合同订立的前提。那么承诺又是什么呢?今天我们来学习一下我国《合同法》当中关于承诺的具体知识。 1 一、承诺的定义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 二、 承诺的方式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3 三、 承诺的期限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日期:2019-09-16
09-16
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今天由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的余律师来向大家讲解一下关于被拖欠工资如何维权的法律问题。 根据我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日期:2019-09-12
09-12
当下,自媒体平台已是百家争鸣,但由于自媒体加入门槛低,网络侵权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微信公众号,为了提高阅读量,必须每天推送新鲜的资讯和图文,但是并非所有的公众号都具有原创的能力,于是复制粘贴就成为了多数人的必备武器。这些机智的 搬运工为了避免侵权,往往都在文章中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但是做出这样的声明,就真的不侵权了吗? 典型案例 2016 年 7 月 25 日,被告创娱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某某乐园网上发布一篇文章,其中使用了一张图片作为文章配图。 后,原告全景视觉公司 浏览被告的微信公众...日期:2019-09-12
09-12
前几天,笔者接受一位年轻人的咨询,年轻人称:他的父母在他八岁时离婚,他跟随父亲生活,三个月前,他父亲不幸出车祸去世,之后有债权人拿着他父亲出具的15万元借条以及债权人的转款凭证找上门来向他要钱,年轻人想知道他是否有义务偿还他父亲的这笔债务? 众所周知,中国的文化博大精深,有些观念也根深蒂固,但是父债子还真的就天经地义?这话在法律上站的住脚吗?换位思考,如果父债子不用偿还,那么债权人岂不是要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嘛,别急儿,笔者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下分析。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日期: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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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9日, 法律援助受援人周先生专程来到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向本所赠送绣有法律援助暖人心、无偿服务解民忧的锦旗,并转交中国人民解放军92095部队政治工作部的感谢信,表达对本所张可、张冉两位律师热心帮助维权的诚挚感谢。 周先生因东平村村委会拖欠其借款事宜,多年索要无果。无耐之下采取法律途径维权。由于时隔已久且证据不够充分,一审法院没有对借款金额予以认可。周先生不服,遂提起上诉。 经哈尔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由岳成所张可、张冉律师为周先生提供法律援助。两位律师在代理案件后,对案件材料反复...日期: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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